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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1-23 15:24:45

    本报告由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632—3068186,电子邮箱:syb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发挥了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扎实做好部门信息主动公开。一是依托“枣庄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枣庄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医保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医保政策及解读、医保服务信息等,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91篇,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文章215篇。二聚焦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医疗保障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等,保障群众知情权;2024年,我局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三是聚焦医保新的政策,持续强化政策内容解读,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方面政策措施,通过文字解读等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较往年增加2件,内容涉及医保政策性文件医保药品目录等内容,全部按时办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工作,我局不断提高工作要求,加强与业务科室沟通,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依法依规、规范办理各类依申请公开,有效提升依申请信息办理水平。

    (三)

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动态更新《枣庄市医保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细化年度重点任务、行政处罚等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按时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审查管理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各阶段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进行审查备案。2024年,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打造形式丰富的信息公开平台。今年以来,通过部门网站、公众号发挥媒体对外宣传作用,不断调整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持续提升查询便利化水平,实现精准搜索,方便公众查阅和咨询,扩大医保宣传影响力;同时丰富公开内容和栏目设置,做好医保动态、区市动态、通知公告及政策法规的更新和发布。2024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18条,关注人数7万+,总阅读量185269人次。线下方面,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群体的需求,结合“医保干部进基层”“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强化责任分工,积极谋划全年工作,按照综合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组织开展全市医保系统政务工作能力培训班,邀请领域专家进行授课,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信息公开有时存在滞后现象;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采取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解读方式、宣传方式上还需要持续发力。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抓牢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积极采用图文、视频、问答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呈现,积极向优秀地区、部门学习,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对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及时跟踪工作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2件,已全部办结;共收到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19件,其中主办9件,会办10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实现办结率100%。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大全市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我局聚焦主动公开领域,创新宣传方式。2024年在全市医保系统实施政策宣传解读“6+N”工作法,“6”即6条基本工作措施:针对特定群体的政策宣传解读、线上平台政策解读、加强与主流媒体平台合作、线下政策宣讲活动、讲好医保故事、加大培训力度;“N”即各区(市)根据各自实际开展2条以上的特色亮点做法。充分利用医保门户网站、医保经办服务场所等主阵地,深入宣传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和待遇清单;组织开展医保政策专题宣传活动,针对不同地域和不同人群,制定适宜的宣传内容,印制有针对性的宣传资料,深入镇街、村居开展现场义诊、政策解读、健康咨询等,多形式宣传医保政策,不断提高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医保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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