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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乡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1-28 16:21:1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并结合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601号,联系电话:0632-8687706,电子邮箱:zzscxsw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市委“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和全省水利系统“改革攻坚年”重要部署,紧扣全市城乡水务重点工作,以管好用好水资源为根本,统筹推进水工程建设、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保护、水经济激活、水民生改善、水执法规范等重点任务,扎实实施“九大深化行动”,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深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重点做好供水安全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优化配置、河湖生态保护等信息公开,切实激发水资源综合效益、提升城乡水务工作质效,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通过枣庄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枣庄市城乡水务局网站及新媒体载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551条。其中,通过枣庄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各类信息56条,通过枣庄市城乡水务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65条,通过“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730条。全年共作政策解读4次,其中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经济和水文化工作的关切。公开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进展信息8条,年度重点工作进展信息8条,水质检测信息4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使用线上问政互动等依申请公开系统。2025年全年共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与2024年持平,按时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一方面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与编制市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全面规范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与形式,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地;另一方面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信息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公开属性,同时及时清理失效废止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平台建设。一方面不断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2025年“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官方微信正式开通,聚焦全市供水保障、节水宣传、河湖保护、水生态治理、水利科普、普法宣传等内容,累计发布730信息,累计订阅756人;另一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及应急保障,落实网络安全常态化监测举措,重要时间节点实行专人值守,确保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和牵头部门,定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内容保障工作,及时修正网站表述偏差,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口径。三是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定期开展问题自查,接受安全检测评估,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足,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持续加强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规范和制度;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三是健全监督和评价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聚焦市委“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和全省水利系统“改革攻坚年”重要部署,在枣庄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季度公开重点公开承诺、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以及供水厂出水安全情况,为现代化强市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水安全保障与支撑。

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共承办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6件,全部按时限办理完毕并进行吸收采纳,落实率100%。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纸质回复相关代表,并抄报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网上办理答复,并印制纸质抄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创新实践情况

2025年,枣庄市城乡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实践。是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2025年“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官方微信正式开通,聚焦全市供水保障、节水宣传、河湖保护、水生态治理、水利科普、普法宣传等内容,累计发布730条信息,累计订阅756人。新的信息公开渠道有力提高了全市水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当天,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为主题,在薛城区铁道游击队纪念广场正式启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了解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必要性、重要性,从拧紧一个水龙头开始,积极参与到水资源保护行动中来,让节水护水成为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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