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4年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632-3314381,电子邮箱: zzwjw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及时公开、透明办公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方位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保证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将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公开内容主要涵盖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规划计划、重大民生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等各类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一是机构职能。及时公开更新机关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内设机构名称、职能,直属单位名称、职能和办公地址等信息。二是人事信息。及时公开人事任免情况、更新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公开委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简章及拟录用人选等情况。三是规划计划。及时公开市卫生健康委专项工作规划等,例如印发《关于卫生健康领域提振消费的行动计划》。四是执法公开。落实“双公示”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按照时间节点公示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每年度公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每季度公开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信息。五是政策解读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部署同审签同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其中代市政府起草的《枣庄市“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图文解读的形式进行了发布,有力保障政策解读的权威性,让群众更加便利地了解政策信息,方便政策的宣传推广。六是政民互动公开。2025年以来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枣庄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4次,召开“执法为民 护卫健康——枣庄市“卫生监督宣传月”活动”“枣庄市“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情况”等新闻发布会5场。12345热线电话2418件、答复率为100%,“枣解决 枣满意”诉求平台445件、答复率为100%,主要涉及问题为服务质量、医疗质量、收费管理、医保报销、药品管理、内部管理和表扬感谢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审查、办理流程和答复规范。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和推进,各科室(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工作。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按时登记受理,在规定答复时间内依法规范予以正式答复,办结率为100%。近年来申请数量:2023年4件、2024年6件、2025年4件。截止12月31日,本年度暂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做到无审批不发布。常态开展政府信息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杜绝涉密信息、错误信息、敏感信息上网。本年度无涉密涉敏信息发布情况发生。无规范性文件发布。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平台建设,完善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推进部门网站ipv6建设,加快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及时更新信息。优化“健康枣庄”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运营,打造全市卫生健康宣传主阵地,全年发布各类健康科普、工作动态、政策解读信息1523篇(个),累计阅读量173万余人次,粉丝数量同比增长14.29%。密切联动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官方新媒体,形成传播矩阵,实现重要信息统一转发、协同发声。
(五)监督保障情况
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和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实行专人负责,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制度保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专业保障。在官方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投诉。对公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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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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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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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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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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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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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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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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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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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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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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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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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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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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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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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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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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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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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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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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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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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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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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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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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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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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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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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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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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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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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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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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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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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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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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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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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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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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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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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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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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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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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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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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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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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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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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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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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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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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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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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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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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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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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在个别情况下未能完全保证,主动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的积极性仍需提高。
下一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组织专业人员对复杂政策和项目进行深度解读,采用图表、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将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关键信息以更通俗易懂的形式公开。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优化内部信息处理流程,建立紧急信息快速发布机制。三是加强公众参与度,通过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理解,定期对公众反馈信息进行整理分析,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对照《枣庄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工作台账》,明确目标要求、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定期调度推进各事项进展,注重回应关切和公众沟通,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别共接收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18件、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政协提案49件,涉及公共卫生应急、学生健康素养、托育服务、中医药发展、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所有承办的政协提案均在规定的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采纳率100%,并按要求在枣庄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开展政策评价。通过座谈会对《枣庄市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评价,增加政民互动,吸纳意见建议,跟踪政策评估,进一步优化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组织开放活动。组织开展了以“中医惠民零距离 健康枣庄齐参与”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健康科普与政策解读、沉浸式诊疗体验、中医药文化展示、座谈交流,进一步密切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增加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三是加强主题宣传。庆祝“5·12国际护士节”、“8·19中国医师节”、“6·14世界献血者日”,在城市地标建筑亮灯展示宣传标语,组织大众网枣庄、《枣庄日报》及健康枣庄等省、市媒体平台,围绕医护人员的奉献精神和职业坚守等主题,以短视频、海报等形式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
四是创新健康科普。精心打造“专家坐诊”栏目,全年共制作260期,组织医疗专家走进直播间,通过电波、连线等方式,向市民传播科学就医相关知识,解答疾病防治疑问,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该栏目在展现医院建设成果、缓解群众就医难题、促进医患沟通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政府信息数据准确,暂无需说明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部门暂无需报告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