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能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5年枣庄市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能源局联系(电话:0632-3066612,电子邮箱:zzsnyjbgs123@zz.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市能源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夯实主动公开基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一是规范基础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开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机构信息,动态更新政策法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紧密围绕能源安全保供、绿色低碳转型等工作,主动公开电力供应、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及成效,全年通过局网站、“枣庄能源”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发布各类能源政务信息1198条。三是优化互动交流与服务。畅通网站咨询、政务新媒体留言等公众参与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与答复时限。年内通过局网站收到并按时办结公众咨询2件次,内容主要涉及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相关活动及煤矿工作人员资格等,典型问答已予以集中公示,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市能源局严格遵循相关规程,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办理流程,依法妥善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一是明确渠道与规范受理。 通过市能源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清晰公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书面申请方式、在线申请途径及办理流程指南。二是依法审慎办理答复。202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较上年增加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节能审查相关政策文件等。我局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格式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件,因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职责范围按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1件。建立并完善依申请公开台账管理制度,对申请事项、答复情况、办理时限等进行动态跟踪与统计分析,提升办理质效。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与权益保障。在答复过程中,注重加强法律审核与内容研判,确保答复内容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形式规范。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政府公信力与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质效。立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健全信息管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与动态维护。定期对本单位制发的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归类与效力审查。及时将相关文件纳入政策文件库集中公开,同步标注文件有效性、发布时间及解读关联等信息。对已废止、失效的文件明确标注并及时清理,保障政策文件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可用性。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健全信息发布审批流程。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须由信息提供科室填写《枣庄市能源局呈报发布政府信息保密及“三审三校”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局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审签、主要负责人审批,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准确,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失泄密事件。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紧密围绕公众需求,持续加强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构建权威便捷的信息公开平台。一是持续强化局网站主阵地功能。严格对照政府网站建设与政务公开标准,动态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政务公开”等核心板块的内容保障与更新维护。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与时效,2025年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88条,确保能源政策、行业动态、工作进展等信息准确、及时传达。二是规范高效运营政务新媒体。切实发挥“枣庄能源”微信公众号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2025年累计发布能源资讯、政策解读、便民提示等信息1008条,有效拓展了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健全监督保障体系。持续完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与经费保障,为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规范运行提供坚实支撑。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与责任体系。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市能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领导小组职能的顺畅运作。构建高效响应的上下联动协调机制,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首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承担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执行《枣庄市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强化人员与经费保障。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投入资金用于制作动漫解读等政策解读形式,以增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最后,通过“以问题促提升”的方式,针对各科室的具体实践进行培训,实际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效提升全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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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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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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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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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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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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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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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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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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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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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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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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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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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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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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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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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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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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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1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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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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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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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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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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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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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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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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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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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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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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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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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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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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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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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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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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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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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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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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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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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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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1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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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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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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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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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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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与形式多样性有待提升。当前政策解读多以转载上级解读文件或文字性说明为主,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解读的比例有待提高,解读产品的吸引力与传播力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建设需持续加强。面对新条例要求及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部分科室人员在把握公开范围、规范办理流程、提升解读实效等方面的专业化水平需通过系统培训和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全局“公开为常态”的意识需持续巩固。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着力深化政策解读与服务。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策划推出图文、短视频或动漫解读产品。二是大力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实务操作纳入局年度培训计划,年内至少组织1次全员专题培训与案例研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日常监测结果纳入相关评价体系。加强各科室兼职信息公开员的业务指导,打造专业稳定的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5年,市能源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对标对表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能源工作实际,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制定并施行《枣庄市能源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内容、文字、安全等多维度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规范,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二是加强政策传导,做好解读回应。 密切关注国家及省能源主管部门政策动态,及时接收、转发并组织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向上沟通请示机制,精准把握政策内涵与要求。三是深化标准应用,提升公开质量。 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将要点任务分解融入我局日常工作中,定期开展自查评估,确保各项规定动作执行到位,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人大建议方面,市能源局共办理人大建议5件,涉及充电基础设施、锂电及新能源产业发展、电力管道等问题。5件人大建议均按照市政府督察室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要求,严格办理程序,逐件抓好落实,在规定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5件均已被采纳,采纳率100%。
政协提案方面,市能源局共办理政协提案14件,涉及锂电及新能源产业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电保障、生态环境治理等多方面的问题。市能源局承办的14件政协提案,均已在规定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14件均已被采纳,采纳率100%。
下一步,市能源局将积极采纳好的建议与提案,推动全市能源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创新实践情况
为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我局积极探索符合能源工作实际的新机制、新方法。一是推行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台账管理。创新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电子台账,对接收登记、分办流转、答复审核、寄送归档等各环节进行动态记录与时限提醒,确保每一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得到规范、精准答复,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二是拓展多元化公众参与渠道与实效。严格落实公众参与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或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等,均通过局网站“通知公告”专栏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反馈渠道与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