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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1-29 10:32:1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图片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632—3314910,电子邮箱:zzsjyj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教育领域相关信息,持续提升教育工作透明度与社会公信力。积极依托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政策文件、工作进展、公告通知等内容。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系统公开机构职能、制度规范、业务动态及服务指南等信息。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学校食堂管理问题,2025 年我局对《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进行了解读,详细介绍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过程与具体规范要求。全年通过政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94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资讯1791条,进一步打通信息发布渠道,畅通了信息渠道,使群众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切实维护。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受理渠道,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和格式要求,规范做好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对于疑难复杂申请,加强与法律顾问、相关业务科室的会商,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严谨准确。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申请数量比去年增加8件,办理10件,办理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提升信息发布标准化水平,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系统性优化与动态调整,确保政策库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能够便捷获取并使用现行有效的教育政策。坚决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保密审查要求深度嵌入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的全过程。我局严格落实国家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备案。推进公开与解读,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材料,确保公众知情权与执行效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全面融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通过统一技术标准、数据接口和管理规范,实现资源优化整合与共享,为公众提供更加高效、可靠的在线信息服务。二是优化专栏设置与内容维护,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发布与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政策文件、工作进展、财政预决算、招生考试等各类重点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发布。三是拓展多元平台矩阵,丰富公开形式。在巩固网站主阵地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线下等公开渠道。同时建立由办公室统筹、科室协同、专人负责的内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流程,定期开展安全监测与内容巡检,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平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保持数据同步,并持续优化页面设计和搜索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在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显著位置公开投诉、咨询渠道,设立局长信箱和网上咨询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受理、转办与回复。局内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与工作规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发布、平台运维与咨询答复,确保工作连续性。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提供稳定支撑。通过工作交流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全局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系统学习政策法规、平台操作与信息公开实务,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公开意识,确保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480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

0

0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如部分学校财务信息、采购信息等公开的颗粒度可以进一步细化。二是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有待优化,信息发布的同步性、互补性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市教育局在2025年工作中已采取相应措施并持续改进:一是深化重点公开:会同财政、采购等部门,研究细化了学校财务、采购等信息的公开模板和标准,推动相关信息更加规范、透明。二是加强平台融合:建立了网站与新媒体信息发布联动机制,明确不同类型信息的首发平台和同步要求,提升信息传播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部门今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严格对标对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以提升公开质效、优化教育服务为目标,狠抓落实,确保上级要点精神落地生根。

一是严格遵循要点指引,将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双减”工作、学生资助、教师招聘等社会关切作为公开核心。动态更新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及录取结果,实现全流程透明;规范公示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及时发布教师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等信息,确保关键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按照集约化、便民化要求,优化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立场景化服务主题。加强“枣庄教育发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协同联动。三是将政务公开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完善科室信息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意识。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共93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市教育局始终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成效的着力点,坚持建机制、搭平台、抓落实,推进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效双升,达到了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上台阶的良好效果。针对每项建议提案,逐一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将办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和单位,明确了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真正做到与代表委员联系到位、建议提案办理到位、问题解决到位2025市教育局承办人大建议43件、政协提案50件,办结率均为100%。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所提意见建议已经采纳、部分采纳共计84件,占办复总数的90%

(四)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变“被动回应”为“主动供给”。改变以往“等申请、再公开”的惯性思维,主动研判社会关注热点和家长关心焦点。年初即围绕招生入学、“双减”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校园安全等主题,制定《年度重点信息公开与解读计划》,提前谋划信息产出和发布节奏。二是变“单向传播”为“参与共治”。将信息公开作为连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与社会各界的桥梁。制定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并设置结构化问卷和开放式意见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公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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