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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枣庄市公安局 来自:枣庄市公安局 时间:2026-01-29 10:54:4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632-3656540,电子邮箱:sga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枣庄市公安局2025年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民生、保障安全、促进法治为导向,全年工作紧紧围绕“以公开促规范、以互动提服务、以监督赢公信”的思路,切实将公开要求融入警务运行各环节,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向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规范公开内容。编制公安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通过政府网站和枣庄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00余条,“枣庄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10篇,阅读量累计超过1200万。二是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对具体政策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不断丰富解读内容。公开局长办公会议12次、图文图表解读12次,邀请有关人员列席2次。三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主办的1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扩大公安数据开放,推进数字警务建设。以全市公安大数据平台为基座,进一步整合内部数据资源,深化在治安防控、打击犯罪、执法监督等领域的智能化应用;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开放数据反哺服务,推动更多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提升便民利企水平;依托“枣庄微警务”网办平台,在线提供服务15.7万余次。五是聚焦民意回应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进行专题性政策评价1次,回复门户网站群众留言113条,发布“警营开放”活动13场次,邀请2000余人次走进警营。六是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建议征集反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3次,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征集采纳结果,实现征集与反馈的关联性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贯彻落实《枣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试行)》,依法、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为申请人提供制度保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了从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程序规范,构建完整的信息公开流程,树立程序意识,实现办理程序全链条管理。2025年,枣庄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较2024年上升50%),均已按期答复完毕。其中自然人申请57件,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无匿名申请;全市公安机关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起(较2024年上升100%),被提起行政诉讼1起,未出现被纠错和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修订完善《枣庄市公安局2025年度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14个一级事项、31个二级事项,通过枣庄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办文公开方面,拟制文件时同步确定文件公开属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根据文件的“立改废”情况进行实时整理更新,实现对信息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通过平台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更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保证时效性。全年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件数1件,现行有效件数0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建设线下公安特色政务公开专区。依托市车管所服务大厅,新增1处政务公开专区,丰富完善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咨询等功能,提高政务公开专区利用实效。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账号比2024年再次精简30%,持续规范公安新媒体这一基础阵地,做强“枣庄公安”头部账号,发挥矩阵作用。三是不断优化移动终端的服务功能,依托“枣庄微警务”平台,自主研发的“枣平安˙码上办”微信小程序,上线以来服务群众391010人次,切实保障群众“免交证办成事”。四是优化升级枣庄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加强内容维护,确保重大治安动态、交通管制及安全提示第一时间精准推送至公众;动态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群众提供便捷查询服务,有效拓宽信息触达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分管领导,制定《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明确各警种部门的公开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升全警公开意识与能力,本年度组织开展点面结合业务培训2次。市局情指中心牵头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3人,办公经费由枣庄市公安局全额保障。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39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059

行政强制

6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407.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

0

0

0

0

0

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57

0

0

0

0

0

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枣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数字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在公众互动与数据开放深度方面还存在短板,警务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仍处于探索阶段,如何挖掘数据价值,提供更精准的治安态势、办事流量预测等公共服务产品还需进一步研究探索。下步,枣庄市公安局将依法稳步推进高价值警务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探索开放交通流量、公安政务服务办理热力图等数据,为便民应用的开发提供数据支撑。将政务公开工作从单纯的信息披露,全面升级为集政策精准传递、数据价值释放、政民智慧互动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枣庄、法治枣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枣庄市公安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枣庄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质增效,全面梳理关键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透明,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枣庄市公安局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4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8件(主办6件、协办12件),主动公开6件,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安全、交通秩序优化等方面内容;政协提案30件(主办11件、分办13件、会办6件),主动公开11件,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老年人防骗、加强治安管理等方面内容。全部按时、规范、有效办结,落实率100%,相关建议均吸收采纳,并在枣庄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公开发布。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枣庄市公安系统创新构建“一核双线三赋能”模式,积极破解公开与服务脱节难题。依托“枣警通”智慧平台,将公开融入执法全过程,实现流程阳光化、民意实时感知、数据辅助决策;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线上打造“指尖警务”矩阵,线下推行“背包警务”“全科窗口”,形成立体服务网络;聚焦公众、民警、决策者三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为民警提供执法标尺与能力画像,助力领导精准研判、未诉先办,努力实现从“被动告知”到“主动互动”、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可溯”的转变,提升警务效能与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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