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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1-29 13:50: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枣庄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旨在全面、客观反映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做法与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我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功能,着力提升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质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为提升医疗保障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632—3068186,电子邮箱:syb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在阳光下运行。
    (一)主动公开工作持续深化。我局立足职能,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为保障政策有效落地,我局积极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政策文件的全面、及时公开,并同步发布配套解读材料,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与群众知晓度。2025年,围绕已出台文件,累计开展政策解读10项,涵盖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二是围绕基金安全,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收支、运行情况的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对“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的核心关切。三是围绕重点领域,持续做好医保目录、药品与耗材招采、医疗服务价格、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医保经办服务等信息的常态化发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13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办理。2025年,我局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机制。全年共收到申请10件,内容主要涉及医保缴费标准、政策文件及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依法按时办结9件,另1件按规定转入下一年度办理。办理过程中坚持便民高效、沟通及时,对不予公开事项均依法说明理由,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基础不断夯实。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机制,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禁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修改信息,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规范、权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部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对社会公众做好政策推送和信息公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本年度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运维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持续优化栏目设置,提升搜索功能和浏览体验。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枣庄医疗保障订阅号”发布信息254条,增强了公开的主动性和传播力。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可达性。
    (五)监督保障机制健全有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体系,明确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层层压实责任。2025年10月,组织全市医保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法治意识。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制度,确保工作落实情况可查、可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信息中出现文字表述不规范的情况;二是局网站服务栏目,功能设置与群众便捷使用需求仍有差距,互动性与指引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引入专业校对工具,对重要信息多重校验,确保内容准确无误。二是优化官方网站功能布局,增加“医疗服务项目查询”,提升在线服务的便捷度与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政务公开目录内容更新和维护,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做到以公平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三)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共9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3件,已全部办结;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共18件,其中主办6件,会办8件,分办4件,已全部办结。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本部门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构建以“医保明白人”为核心的立体化公开矩阵,推动政务公开从“信息发布”向“能力共建”深化。系统开展覆盖全市医保系统、定点机构及基层服务人员的政策解读与沟通能力培训,培育一支“懂政策、会沟通”的专业队伍。依托全媒体矩阵和“政府开放日”“医保明白人”竞赛等品牌活动,实现“赛宣融合”和“沉浸体验”,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把服务现场变为公开课堂。通过多元协同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公众互动的治理格局,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率、经办透明度和社会认同感,增强了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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