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要求,根据2025年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632—3337366,电子邮箱:zzgjj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为“市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安排,持续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政策解读回应,全方位、多层次深化各类政民互动活动,积极有效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需求与期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实现了以高质量信息公开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提质增效、创新突破。



(一)围绕基本事项,高质量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市公积金中心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践行政务公开要求、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抓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5年度,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机构职能、履职政策依据、行政执法流程、重大民生事项、会议纪要、人事任免等关键领域政务信息共计30条,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针对社会覆盖面广、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打破以往传统文字解读的单一模式,采用图文融合的生动呈现形式,将专业政策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图解、视频,同步发布配套解读材料,让政策红利清晰可见、直达群众。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落实专人负责、限时办结、跟踪督办的闭环管理机制,畅通多渠道诉求接收渠道,2025年度累计办结977件群众诉求,为缴存职工追缴公积金450.44万元,切实以高效务实的举措精准回应社会关切。
(二)围绕群众需求,高效率落实依申请公开
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申请人的需求,采取线下邮寄和电子邮箱发送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向申请人公开《枣庄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枣庄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2010年-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以及《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高质效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份,较去年增加2份,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三)围绕重点任务,高站位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年内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主动公开事项基本目录,明确信息公开时限、方式和渠道等内容。通过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科室负责同志”的三级监管工作机制,全面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对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例如行政执法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梳理、核查和更新,确保信息逐条公开、逐项落实。市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安全保密工作,年内修订完善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加凸显。
(四)围绕宣传服务,高质量打造政民互动平台
采取“线上+线下”双线并行管理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动了制度红利加速释放、惠民政策触角延伸。线上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12329热线、“枣解决·枣满意”等平台为载体,多渠道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精准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提高。线下创新宣传服务形式,将新闻发布会开至政务服务大厅、人民群众身边,在全省率先开展住房公积金“促消费”宣传季启动仪式,举办住房公积金送政策进商超、进大集、进社区等“十进”宣传服务活动近500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常态化组织开展“特约监督员”“政府开放日”“我陪群众走流程”“主任科长坐窗口”“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等10余类政民互动活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风行风热线3次、新闻发布会1次,多名班子成员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问需于民,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涉及面。
(五)围绕监督管理,高标准建立体制机制
通过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开展季度抽查,累计整改问题4项,确保信息公开质量持续提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架构,明确了“分管负责同志统筹-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协同”的三级责任体系,发布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政务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针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研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课程,年内开展执法培训活动6次,“以案释法”法庭旁听现场学习2次,“微课堂”公文写作及宣传能力提升活动4期,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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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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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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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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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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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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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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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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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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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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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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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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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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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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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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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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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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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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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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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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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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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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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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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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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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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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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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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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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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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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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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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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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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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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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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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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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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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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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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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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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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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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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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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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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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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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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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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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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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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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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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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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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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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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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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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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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政策解读穿透力不足,部分政策解读仅停留在转变语言阐述方式层面,对政策背景、核心条款适用场景以及群众受益方式的阐释不够深入透彻,例如在解读“商转公”政策时,未详细说明与商业贷款的差异,导致部分群众理解困难;另一方面,培训机制呈现碎片化,培训内容多集中于系统操作,缺乏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综合技能培训,且学习培训频率较低,次数较少,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二)改进的措施
立足当前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与挑战,精准识别并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建立“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媒体团队”联合解读机制,针对高频事项制作宣传手册,拍摄《金心为民 情“榴”万家》系列短视频,打造公积金送政策送服务直播间;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团队建设,定期组织专题学习、案例研讨和技能实训,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培训体系,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能力、舆情研判水平和数字化应用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市公积金中心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为积极响应《2025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主动参照相关标准与要求,全面推进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政民交流互动、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营工作,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认真梳理、细化盘点了政务公开各领域事项,清晰界定了每项具体事项的公开准则,精心编制了主动公开事项基础目录,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未承办市人大相关建议提案。
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共承办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3件,主要涉及“强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在住房方面借鉴浙江省宁波市等地经验,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两孩或三孩家庭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或发放购房补贴”以及“参照省内其他地市的经验做法,对于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应更加灵活”。我中心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均已在规定的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创新录制视频,经验做法予以推广。由内部工作人员自行组织,拍摄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解读视频,三项做法入选住建部印发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经验做法清单》,相关经验获省委改革办和省住建厅刊发、市政府公开办表扬,央视等媒体专题报道试点工作成效。二是创新成立“红霞工作室”,群众体验更加优化。在全省率先成立以全国公积金系统先进个人姓名命名的“红霞工作室”,常态化实施帮办代办预约办、延时容缺上门办和“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等政务服务模式,打造了全时、全域、全景、全程向群众“敞开门”的服务模式,实现了以公积金“微创新”驱动政务公开工作“大优化”。三是创新公开渠道,政策普及持续升温。在广播电台循环播放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在《枣庄日报》和“枣庄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问答,编印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手册,有效扩大了政策宣传覆盖面,提升了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四是创新活动形式,惠民政策直达群众。全市首家将新闻发布会开至政务服务大厅、人民群众身边,全年开展住房公积金送政策进银行、进社区、进商超等“十进”等活动近500场,发放资料10万余份,主动贴近群众进行政策解读,着力推动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