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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1-29 16:09: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3350618,电子邮箱:zwgk@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持续优化主动公开机制,推动法定公开事项规范公开,重点领域信息靶向公开,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2025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500余条,助力打造透明高效政府。健全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文字图表、动漫视频多形式,负责人、专家媒体等多角度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38条,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集中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聚焦重点民生事项、营商环境优化、社会关注热点等重点领域,策划组织并开展政策宣讲、实地观摩等开放活动50余场,专题性政策评价14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巩固深化“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成果,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修订完善依申请办理规范文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建立健全协查会商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办理向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同比下降40.7%,省级协查8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主动公开事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内容、时限、渠道和主体,实现各类政府信息标准化发布。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和清理工作。严格实行政府信息保密和解读前置审查制度,形成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全面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完善备案管理、开设关停、检查通报等制度。扎实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和日常巡检工作,重点针对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及错敏字词、错链断链、个人隐私等信息内容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7×24小时实时监测。高质量编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公报》,向基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场所赠阅。加强政府公报数字化管理,增强阅读体验感。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向旅游景区、综合医院、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延伸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发《枣庄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工作台账》,部署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召开4期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暨业务培训会议,着力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工作督促,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效能进行无感监测,倒逼工作落实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1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1

0

0

0

0

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1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7

1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2

6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仍需强化。二是政策解读质效还需持续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下步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重点改进:

一是全面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常态化清理错敏信息、错链断链及僵尸栏目等问题,守牢网络信息安全底线。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全周期管理。坚持跨前一步,有效参与政策起草环节,准确把握政策要义,指导起草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解读程序、优化解读形式及内容,切实提升解读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行政机关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度,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日常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市政府办公室无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

(四)本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鼓励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明确不同类型信息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的公开时限,探索制定已公开信息的管理规范,目前薛城区、市中区已获第一批省级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试点,正按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向旅游景区、综合医院、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延伸,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专区、薛城区铁道游击队景区政务公开专区、市中区二手车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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