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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 |
企业投资核准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的行政检查 |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能源类、交通运输类及城建类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核准项目的行政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为5%(已完成首次现场核查项目),每年抽查1次 |
2025年5月-11月 |
市、区(市)级 |
1.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2.需要变更已核准建设地点或者对已核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3.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开工建设手续;4.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 |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1月底14号、2023年3月第1号修订)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