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主体 |
实施科室 |
| 1 |
国家通用文字标准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情况的检查 |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是否规范 |
市直中小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
职继科 |
| 2 |
普通话推广、普及与培训工作的检查 |
| 3 |
对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评估 |
| 4 |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1.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2.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3.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4.“三防”建设情况;5.校车安全管理情况;6.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7.校内设施设备安全状况 |
各级各类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随机抽查、 实地检查、 台账查验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
安管科 |
| 5 |
对学校安全状况的评估 |
| 6 |
对学校设施、设备状况的安全检查 |
| 7 |
对学校校舍安全的检查 |
| 8 |
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
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开展检查 |
职业院校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学生权益维护、安全职责落实等情况 |
市直职业院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查验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投诉举报等情况确定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
职继科 |
| 9 |
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培训收费、培训班次、培训对象、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进度及培训时限等事项监督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 |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内容等进行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抽查检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校外培训机构与参训学员或家长签订《培训合同(示范文本)》;2.从教人员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公示;3.培训教材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4.是否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5.上课时间是否与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冲突;6.培训课程的时段安排是否有违规情况(义务教育学科类) |
校外培训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
| 10 |
对义务教育课程的评估 |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育、中小学教育组织教学等办学行为是否符合要求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小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市教育行政部门 |
基教科 |
| 11 |
对幼儿园规范办园、保育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 |
对幼儿园规范办园、保育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 |
幼儿园办园行为是否符合要求 |
市直各类幼儿园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网络查验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市教育行政部门 |
| 12 |
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
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
所有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都已接受义务教育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网络查验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市教育行政部门 |
| 13 |
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 |
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 |
1.学校依法履行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职责情况;2.体育课程开设、体育教师配备、体育场馆建设、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以及学生健康体检、视力状况检测、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情况 |
市直各类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市教育行政部门 |
| 14 |
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