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本级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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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本级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的公示

 

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7〕3号,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枣人社函〔2018〕28号)的要求,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7月6日至8月3日,对监管企业随机抽查了19家,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合格企业:

1.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枣庄市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枣庄开元凤鸣山庄商务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4.山东万邦赛诺康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润恒光能有限公司

6.华润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7.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

9.枣庄市内丰面粉有限公司

10.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1.枣庄大酒店

12.枣庄市新昌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13.枣庄市保安服务公司

14.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枣庄国家粮食储备库

16.枣庄宝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7.枣庄开元凤鸣山庄商务有限公司

18.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不合格企业:

1.枣庄市联运有限公司

检查中发该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正常缴纳,不欠费。因我局在2018年4月9日至5月31日开展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中,已查出欠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并对欠费行为移交至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社会保险费案件移交单2018第7号)。因此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重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