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市)安委会,枣庄高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薛城区“8•28”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决定自现在开始至10月上旬,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全面提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排查整治重点
针对建筑施工领域易发的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等事故危害,认真排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高处作业防护不严、基坑及模板工程支护不牢、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机械设备使用不当等安全隐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方面
1、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吊篮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的制造许可证;安装完毕是否有自检合格证明、验收合格证明及检测证明;吊篮的各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吊篮作业工人是否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采取安装安全绳、安全锁、行程限位挡板等安全措施,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大级、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吊篮升空作业等安全制度。
2、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是否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施工方案。拆装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
3、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高大模板、深基坑和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严格执行专项方案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制度,施工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制定悬挑式物料钢平台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防护网;安全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是否严密牢靠、防护到位。
(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相关企业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整改销台账。建设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包括相关安全监理内容,是否对入场的队伍与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特别是吊篮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是否经过体检并合格;是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书,恶劣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安全带班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到2019年10月10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9月20日前)。各在建施工项目的参建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要贯穿此次集中行动的始终。同时,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要深入各建筑工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二)巩固提升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各区(市)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回头看”,对整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10月11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开展督导检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依托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机制,成立7个督导组,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一)督导一组
组 长:李甲群
成 员:万海峰、刘景明
联络员:刘景明 电话:13869484305
督导范围:枣庄高新区
2、督导二组
组 长:刘刚
成 员:王斌、陈小娟
联络员:陈小娟 电话:15263216926
督导范围:山亭区
3、督导三组
组 长:李乐宝
成 员:纪鹏、郭依帅
联络员:郭依帅 电话:13465991411
督导范围:台儿庄区
4、督导四组
组 长:赵登伟
成 员:王开生、赵大伟
联络员:赵大伟 电话:15098264091
督导范围:薛城区
5、督导五组
组 长:邵明楼
成 员:张文海、骆兰臣
联络员:骆兰臣 电话:18265283916
督导范围:滕州市
6、督导六组
组 长:冯卓邦
成 员:孙新厚、王俊杰
联络员:王俊杰 电话:15806375258
督导范围:峄城区
7、督导七组
组 长:马兆端
成 员:徐国强、任伯儒
联络员:任伯儒 电话:15006736156
督导范围:市中区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