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


会议时间
2018年04月20日
会议议题
会议内容

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

 研究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安全生产

 

2018420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在市政大厦九楼西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四好农村路”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议定了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建设创新示范区是我市加快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对于破解发展瓶颈,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突出创建主题,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开展。一是精确目标定位。进一步加强科学论证,明确创建目标,围绕大运河文化的保护、挖掘和利用,选择符合枣庄实际、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创建主题,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完善规划方案。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结合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编制完善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和枣庄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三是加强汇报沟通。全力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及时掌握了解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政策,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力争我市早日列入2018年创建辅导城市名单。会议原则同意围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与可持续利用”主题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经专家充分论证后,向省政府专题报告我市创建工作。

会议认为,枣庄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认真扎实,数据真实可靠,普查结果表明:十年来,全市农业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大为改善,“三农”工作成效明显。会议要求,要认真开展农业普查数据与常规统计的衔接工作,积极做好农业普查资料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展普查资料的系列课题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完善“三农”政策提供决策支撑。要进一步做好与全省普查数据的对接,加强数据审核校准,确保经得起推敲和历史检验,然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普查公报。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强化监督问责,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主体责任,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量,提高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现能力,推动统计检查常态化,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公开曝光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强大合力。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统计部门要强化对《办法》落实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办,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统计部门工作,进一步完善《办法》落实的制度机制,确保《办法》落实执行到位。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按程序审核并报市委审定。

会议指出,“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一项重要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补齐农村交通发展短板,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一是明确任务目标。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积极落实“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计划,重点实施村居道路户户通工程、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程、路网提档升级工程、自然村庄通达工程、路面状况改善工程和运输服务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积极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着力落实区(市)政府和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镇(街)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管护方面的权力和责任,建立健全建管养运长效机制。三是整合资源优势。按照“以省级奖补为引导、以市县投入为主体、以社会资金参与为补充”原则,积极整合使用政策奖补资金、土地出让金收益、涉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需求。四是强化考核评估。通过定期督导巡查、不定期明察暗访、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开展考核评价,严格落实奖惩,确保职责落实、政策落地。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同意适时召开“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会议,部署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市政府一班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时时刻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一要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二要把安全生产贯穿工作每个环节。对照制度规定,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履职尽责,认真查缺补漏,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三要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做到隐患问题发现在前、解决在先,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石爱作,市政府副市长霍媛媛、周宗安、张成伟,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市政府副市长刘吉忠。

    列席: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永刚,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朱世宏,市政府副秘书长赵作亮、张红卫、韩鹏、单敬芝,市编办王昌锋,市发展改革委李红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田伟,市科技局邵磊,市财政局杜家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齐明昌,市国土资源局刘圣根,市规划局李慧,市农业局陈广良,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赵爱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渠玉桥,市环保局刘建清,市统计局张正鹏,市林业局龙厚宏,市安监局谢运深,市政府法制办黄继忠,市政府研究室孔令东,市港航局范广田,市农机局荆敏,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于书峰,市政府办公室周鲁鹏、秦紫宁、宋丽君、周建,市委宣传部李景龙。

 

会议决策

枣庄市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列席人员
会议文件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