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
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
研究加强财源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控、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枣庄高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庄里水库建设、实施湖长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三夏生产和秸秆禁烧、枣庄交通发展集团组建
2018年5月15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在市政大厦九楼西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加强财源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控、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枣庄高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庄里水库建设、实施湖长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三夏生产和秸秆禁烧、枣庄交通发展集团组建等工作,议定了有关事项。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紧紧抓住新旧动能转换的历史性机遇,通过综合施策、分类支持,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效保证我市财政收入总量稳步提升,形成结构合理、布局均衡、后劲充足、可持续发展的财源格局。一要壮大新兴财源。结合新旧动能转换,利用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政策和“一带一路”等区域发展战略机遇,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壮大财源规模、优化税源结构。二要深挖潜在税源。深挖资产、资源运营潜力,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增强国有资本对财政的贡献能力;坚持依法治税,既要严密监控税源,做到应收尽收,又要积极涵养税源,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各类税收政策落实到位。三要强化考核奖励。创新奖惩激励机制,建立财源建设情况通报和督办检查制度,纳入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层层传导压力,激发工作活力,推动财源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加大对区(市)、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奖励力度,充分调动财源建设积极性,推动各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四要健全工作机制。成立财源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处理财源建设重大问题,加快规划纲要具体实施方案起草工作,指导、推动和督促有关财源建设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会议原则同意《枣庄市财源建设规划纲要》《枣庄市财源建设考核办法》,充分征求、认真吸纳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并合法性审查后报市委审定。
会议指出,建立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对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举措,做好基础工作,摸清资产家底,如实反映国有资产情况。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多举措、多渠道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一是认真摸清底数。坚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全面排查核实数据,摸清政府隐性债务存量,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二是积极稳妥处置。坚持风险可控、分类处置,制定详实方案,列出项目清单,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加强联合监管。坚持分级负责、部门把关,完善项目审批程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健全风险监测应急处置体系,坚决守住全市范围内不发生系统性、地区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四是争取政策支持。积极抢抓机遇,加强汇报争取,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省各项扶持政策资金,助推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会议强调,要强化城市发展理念,提升城市经营意识,建立完善土地资产运营管理制度,统筹做好中心城核心区域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土地资产运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领导和分析研究解决新城、薛城、枣庄高新区范围内土地收储和供应工作。二是建立机制,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实施细则,建立严格规范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区和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土地资产运营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规划,高效利用。加快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坚决出清“僵尸企业”,盘活闲置低效土地;组建土地开发企业,全力抓好土地收储,科学调控土地资源供应,增加政府土地收益,为城市发展留足空间。四是加强监管,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依法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会议要求,枣庄高新区要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科学合理确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向枣庄高新区下放行政审批、许可和处罚权限,有效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全力推动枣庄高新区创新发展。会议原则同意枣庄高新区集中行使发改、经信、民政、人社、环保、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新、服务业、卫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经合法性审查后报省政府批复。
会议指出,庄里水库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是山东省近30年来规划建设的唯一一座大型水库,也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庄里水库项目建设启动以来,各个环节压茬进行,各项工程有序实施,总体进展较为顺利。各相关区(市)、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移民迁建、库区开挖、坝体枢纽等工程建设,统筹做好水库整体规划和库区景观设计,打造集生态旅游、防洪灌溉、供水发电于一体的精品工程。会议确定:一是原则同意庄里水库工程调概报告,新增投资通过商业贷款形式解决,同期融资利息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原则同意工程建设耕地占用税1.78亿元专项用于移民迁建。三是由山亭区政府负责实施大坝护坡块石开采和电站取水口清挖工程,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四是做好与市机场建设指挥部的衔接,库底碎土石统筹用于枣庄机场基础建设。
会议强调,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湖长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实施湖长制纳入实行河长制工作体系,全面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积极展现“秀美河湖、靓丽枣庄”的城市形象。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四级湖长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机制。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完善河湖规划。结合大新城整体功能布局,以蟠龙河改造提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河湖规划体系,落实工程措施,倾力打造城市水生态景观长廊,构建“青山拥城、绿道环城、碧水绕城”的生态空间,拉开中心城区发展框架。会议原则同意《枣庄市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定。
会议指出,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对于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好实现农民集体、承包农户以及新型经营主体三者的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党中央“三权分置”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摆到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相互支持配合,研究具体措施,稳步推动实施。要进一步完善“三权分置”的内容,结合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明确责任目标,狠抓工作重点,坚决落实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我市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稳定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定,适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会议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夏生产和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切实发挥各自职能,统筹做好收耕种工作,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加强部门配合,认真落实领导、部门帮包制度,健全完善有效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防范、执法巡查、技术防火、集中堆放管理、秸秆清理清运等措施,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会议原则同意2018年三夏生产和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对2017年工作进行表扬通报。
会议指出,组建枣庄交通发展集团是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市产业集团组建工作成功迈出的第一步,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完善重组方案,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枣庄特色的国企国资改革之路。一是积极稳妥实施。市国资委牵头分别成立各产业集团组建工作指导小组,按照“成熟一个、成立一个、成功一个”的思路,稳妥推进产业集团组建工作。二是完善配套政策。抓紧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重组方案,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改制各项产业政策和财税优惠政策,严格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妥善解决企业相关人员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加强改革改制期间人、财、物管理。三是加强统一监管。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各产业集团要坚持公司制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确保监管到位,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全力支持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加快改革步伐,盘活现有资产,配好领导班子,创造良好环境,全力支持产业集团发展壮大。会议原则同意枣庄交通发展集团组建方案,经合法性审查后印发实施。
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石爱作,市政府副市长霍媛媛、
周宗安、张成伟,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
干,市政府副市长刘吉忠,市政府党组成员朱世宏。
列席:市政协副主席杨家国,市政府副秘书长赵作亮、孙永、
张红卫、韩鹏、单敬芝,市编办王昌锋,市发展改革
委孙洪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刘源成,市司法局王业
胜,市财政局杜家华,市国土资源局刘圣根,市规划
局李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刘全义,市交通运输局孙
开森,市水利渔业局闫维松,市农业局陈广良,市旅游
和服务业发展委王明鹏,市审计局窦建军,市环保局王
伟,市统计局李鑫,市林业局张长普,市政府法制办黄
继忠,市国资委高念文,市城市管理局盖云,市政府研
究室孔令东,市金融办刘中波,市公路局邵学良,市港
航局颜景来,市供销社褚庆宪,市人民银行罗亮森,枣
庄银监分局马天奎,市国税局宋辉,市地税局冉兆坤,
市政府办公室秦紫宁、宋丽君、周建、涂森,市政府新
闻办夏敏高。
会议决策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决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