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
2018年6月26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在市政大厦九楼西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枣庄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第四次经济普查、特殊场所建设项目投资额度调整等工作,议定了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事关地方长远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和详细勘界工作。一是把握优化原则。按照科学性、强制性、完整性的原则,将必须纳入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确保优化后的红线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既要实现区域上联通顺畅,又要做到布局上系统完整。二是完善优化方案。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完备基础资料,梳理核对数据,做优做细生态红线保护优化方案。三是保护发展并重。按照“应优则优、应扣尽扣”思路,站在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高度,突出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等重点区域,审慎确定红线范围,积极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会议原则同意《枣庄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调整修改完善后按时上报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山东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制定完善《“十三五”枣庄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要明确任务目标。着力抓好10个基本公共服务领域、95个具体服务项目的落实,确保2020年在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人人享有、水平适度、公平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二要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明确和细化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职责,精确测算资金需求,厘清市、区(市)、镇(街)支出责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比例,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有力支撑。三要科学确定标准。加强部门对接,搞好科学论证,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服务项目清单,制定并细化具体服务项目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四要强化督查评估。加强督查督办,适时组织开展《清单》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确保《清单》落到实处。会议原则同意《“十三五”枣庄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经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会议指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推动政府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下决心把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一是明确重点任务。围绕服务新时代宜居宜业新枣庄建设,强化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的理念和目标,持续落实削权减证“五大行动”,着力抓好公布事项清单、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推行集中审批、完善服务标准、强化信息支撑六项重点任务,推进“3545”专项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等11项具体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好10个专项行动。二是加强部署落实。建立高效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细化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将改革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向社会公开承诺,逐一兑现。三是强化问责问效。加强督查考核,建立随时调度、定期通报和末位约谈机制,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相关情况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落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审定。
会议强调,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市情调查,是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密切协作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完善普查方案。准确把握第四次经济普查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全面掌握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扎实开展好普查试点工作,确保组织有力、措施得力,按时完成各阶段普查工作任务。二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根据普查工作实际,全力保障和落实普查经费,提升普查信息化水平,做好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市纪委监委特殊业务场所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度调整意见,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善项目调整相关手续,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做好项目审计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