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林业和绿化局印发了《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枣林办字〔2023〕7号,以下简称《要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部署要求,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经研究后起草了《要点》。
二、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枣政办发〔2023〕10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等方面持续提升工作质效,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
四、主要内容
《要点》从五个方面对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包含17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重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本年度林业重点工作、市政府工作报告涉林重点任务、“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行政执法等,及时做好信息公开。
(二)围绕便民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在市政府文件库规范录入本部门各类现行有效的政府文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创新解读形式,深化解读内容。加强对政策发布及施行情况的舆情监测和研判,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三)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深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认真做好“12345”热线、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结合林业重点工作,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
(四)围绕公开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统筹信息公开和安全保密,严格执行公开前审查程序,坚决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报等平台载体安全保密工作。
(五)强化工作保障,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充分发挥市林业和绿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力度。注重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擦亮林业政务公开品牌。强化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公开,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五、其他说明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
政策咨询电话:539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