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奇解读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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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日,枣庄市人民政府以枣政字202319号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请介绍一下《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发展的?

陈忠奇早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就明确提出要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城市建设要以盘活存量为主,不能再无节制扩大建设用地。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再次指出,要坚持集约发展,要求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可以看出,城市发展已经强化存量优化,这为城市更新的广泛开展奠定了基础。

20213月,《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相继发布,共同提出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更新”上升为国家层面战略,连续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 时期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城市更新的重要性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

问:《意见》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陈忠奇:更好地完成《意见》起草任务,市住建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深入、广泛的城市更新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充分听取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按照上级系列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周边地(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枣庄市城市更新工作现状,起草了《意见(初稿)》,先后进行三轮广泛征集意见,并认真吸纳采用,形成了《意见(送审稿)》,2023522日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714日印发施行。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及重要举措有哪些?

陈忠奇:《意见》共五章21条,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支持政策、保障措施五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发展战略要求,聚焦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建立以城市体检评估为路径、以城市更新行动为载体、以功能品质提升为目标的“三位一体”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传承历史文化、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能级,服务保障工业倍增计划,建设现代化强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规划引领、试点先行,文化延续、历史传承,公众参与共建共享等四大基本原则。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的总体目标,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九大行动。

  2. 重点任务。开展城市更新规划引领行动、老旧住区宜居改善行动、市政设施提档升级行动、城市道路交通畅行行动、城市绿化美化提升行动、山体水系综合修复行动、低碳节能示范先行行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行动、城市智慧管理提质行动等九大行动,以项目建设为引擎,实施“1510”攻坚计划,建成一批重点项目,推出一批试点示范,到2025年底,全市10个综合提能级项目全面起势成规模、50个重点强品质项目基本建成显实效、100个单体夯基础项目全部完成达效能,积极争创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走出一条内涵集约、绿色低碳的城市高质量发展之路,打造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枣庄。“一主、一强、两极、多点”市域城镇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发展定位更加明确,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功能品质更加完善,治理服务更加高效,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持续增强,特色魅力充分彰显。

  3. 实施步骤。明晰了项目申报入库、组织实施、管理评价等步骤。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枣庄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区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以九大行动为依托,科学划定更新单元,打造实施城市更新试点,明确具体项目,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经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工作专班审定后,纳入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库。

采用“政府+企业”、“平台公司+”、产权人自主更新、社会资本出资+政府采购等多种模式,灵活选取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应在充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并征求相关权利人或居民意见。经相关论证、决策程序后,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更新范围、内容、方式及建筑规模、使用功能、建设计划、土地取得方式、资金筹措方式、运营管理模式等内容,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推进项目有序实施

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实施主体完成相关设施的移交、运营管理等工作,履行协议约定。对完整社区类及纳入国家、省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试运营3个月后,根据实施主体申请,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更新工作专班组织专家实地核查评价,出具评价报告,对成效较好的,结合实际,在评先树优、资金奖补上予以倾斜。

  1. 支持政策。从强化土地要素支持、强化资金要素支持、优化更新项目审批等三项内容予以支持。

土地要素支持方面。在符合区域发展导向和相关规划、土地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允许项目用地性质的兼容与调整并完善相应用地手续,鼓励公共性设施合理复合集约设置。更新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合理划分城市更新项目建设阶段,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将实施方案纳入挂牌出让信息公示,竞买人依法竞得带实施方案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片区规划实施滚动开发建设。

资金要素支持方面。支持区(市)申报国家、省、市城市更新试点,依托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库,聚焦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养老托育、城市停车场、新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由发改和财政部门指导策划包装,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支持。市级财政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市),在专项资金分配上给予激励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对片区开发建设能实现收支平衡并有盈利的项目,以市场化为主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不能实现平衡的项目,支持采取“合理搭配、整体打包”的策略,通过资源整合生成综合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优化更新项目审批方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改革,开辟城市更新项目绿色通道,采取事前介入、事中帮办、事后服务的“保姆式”服务,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度”,针对“豁免”项目类型,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理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1. 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保障城市更新工作的稳步推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城市更新工作专班负责政策研究、重大事项决策、审查评估等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综合协调、督导调度、检查考评等专班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筹推动,形成合力。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建立调度督导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考核、年度观摩”制度,强化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动态监测、闭环管理。研究制定城市更新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奖优罚劣,实现以考促干、以考促效、以考促优。“九大行动”的市直各牵头部门要会同各责任部门细化落实措施,加大对实施“1510”攻坚项目的政策支持和对口帮扶指导,推动项目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项目组织实施,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未完成任务的,按照程序进行约谈问责。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动员,加大对城市更新重要意义、政策措施、重点项目、更新成效等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更新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探索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充分尊重和采纳群众建议,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推进城市更新,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成果共享。



解读机关: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65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