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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枣庄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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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印发了《枣庄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为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要求,加强行政裁量基准的动态管理,保证公安机关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广大民警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背景

当今社会,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要求越来越高。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和实施,正是回应这种关切的积极举措。行政处罚既是公安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也是公安机关行使的重要执法权,处罚裁量是否合理、适当,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设定的行政处罚予以细化而形成的裁量细则。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于规范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省公安厅《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

三、主要内容

《枣庄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紧密结合法治公安建设部署要求和公安行政执法实际,依据公安部《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山东省交通违法代码表》、2020年以后新出台部分法律法规对违反公安行政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对公安部《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和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暂未明确裁量标准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补充制定裁量标准430个。

四、政策解读机关和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公安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65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