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受理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公众及医药机构知晓、理解2025年度新增医保定点申请的相关安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药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医保办发〔2025〕5号)和《枣庄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的要求,结合对各区(市)工作调研摸底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受理计划。《通知》旨在明确2025年全市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受理原则、数量控制、申请要求、受理时间与方式,确保资源配置与规划目标相符,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服务可及性。
二、重要举措
《通知》的核心在于对2025年度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请实行分类管理、总量控制、区域分配、择优纳入,重要举措如下:
一是实行分区县总量配额管理,明确全市及各区域新增总量上限,各区(市)必须严格按照分配的数量指标(见文件附表)执行受理计划,已定点机构新增服务范围或延伸点也纳入总量控制(一体化村卫生室除外)。
二是规范受理流程与要求,设定5月和9月两个集中受理时间段,明确受理类型(住院/门诊统筹/个账机构在5月;个账机构及复评在9月), 要求区(市)医保部门及时官网发布详细受理通知,明确流程、材料、时限。
三是规范评估标准, 依据国家、省级及本市规定,重点参考省级下发的评估细则指南。
三、政策特点
《通知》旨在科学有序地推进2025年医保定点准入工作,确保与资源配置规划有效衔接,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严格执行资源配置规划,特别是严控住院床位总量,重点通过存量优化和择优新增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针对不同类型医药机构(住院、门诊统筹、慢特病、个账、药店等)面临的供需矛盾和规划目标,制定差异化的受理原则,体现管理的精细化。
三是根据各区(市)实际情况分配新增名额,优先填补空白和不足区域,并保障村卫生室及时纳入,促进服务可及性均衡。
四是明确受理条件、时间、流程、评估标准(参考省级细则)和咨询方式,全过程公开透明,引入择优机制,引导医药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有效推动《通知》要求落地,确保受理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高效,下步我局将组织各区(市)做好集中受理期内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19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