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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博士(后)来枣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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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博士(后)来枣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5〕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5年101日起施行。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有关政策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青年人才在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构建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结合近年来我市博士后资金发放实际情况及人才发展需求,制定了该《实施细则》,旨在精准对接博士(后)人才在科研、生活、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强化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推动更多博士(后)人才汇聚枣庄、扎根枣庄,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文件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定发放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1号)、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博士后科学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66号)等有政策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618条,结合近年来博士后资金发放情况,对枣庄市博士(后)集聚培育补助、博士(后)服务保障、职责分工、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以及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在枣就业创业的博士。

2.完善集聚培育补助政策。分别设立生活补助、科研补助、创新资助和优秀站(基地)奖励。对2022年8月1日后进站的博士后,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助,最长补助2年。对设站单位给予一次性进站补助,对获得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博士后给予立项和结项科研补助。对在省级以上大赛获奖或获得基金资助的博士后,按1:1比例配套支持。对博士后留枣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5万元补助。

3.强化服务保障机制。将博士后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支持科研团队成员突破职称限制申报中级职称。出站留枣工作的博士后发放“枣庄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4.规范职责分工与监督管理。明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设站单位等在资金安排、申报审核、发放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严肃追责。推动政策落地与延续,鼓励各区(市)、高新区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加大支持力度。

   四、下步工作计划

根据枣庄市已出台的博士(后)人才政策及当前人才工作重点,下一步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进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工作。

(一)深化政策落实与宣传推广。精准化宣传推送。利用“高校人才直通车”“枣庄学子家乡行”等品牌活动,面向海内外重点高校博士(后)群体定向宣传政策细节。结合“榴枣归乡”工程,动态建立枣庄籍在外博士(后)台账,通过“一对一”专员服务精准对接返乡需求。多层次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媒体、政策宣讲会、线上直播等形式,详细解读生活补助、科研配套、职称评审等核心条款。编制政策配套指南,增强政策吸引力。

(二)拓展平台载体与产学研融合。建强创新实践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依托枣庄市博士后创新孵化中心、博士小院等载体,为博士(后)提供项目孵化+成果转化全链条支持。深化校企共引共用。推广“校企共引共用人才”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博士后创新联盟”,推动博士(后)参与重点产业技术攻关。探索“离岸研发”“候鸟式聘任”等柔性引才模式,突破地域限制集聚高端智力。

(三)优化服务保障与留才环境。升级“一站式”服务。整合人社、教育、医疗等部门资源,在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基础上,推行“枣庄惠才卡”一卡通办,覆盖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强化要素支持。建立枣籍博士人才库,加大人才公寓供给,完善“购房补助+租房补贴”相结合的安居保障体系,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按1:1比例配套资金支持,并鼓励企业提供叠加补助。

(四)强化效能评估与动态优化。建立政策效果跟踪机制。建立产才对接平台,根据产业需求动态调整人才目录,依托就业创业服务站、人才联络站协助招引急需紧缺人才。定期评估博士(后)留枣率、科研成果转化率等关键指标,对资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推动区(市)政策协同。在区级设立博士后公寓、博士服务站等服务平台,指导各区(市)及高新区制定配套措施,形成市级引领、区域联动的政策体系。

(五)衔接重大工程与长远规划。对接“榴枣归乡”工程。将博士(后)引进纳入人口、人力、人才协同发展目标,通过“博士服务团”“产业顾问制”等载体,引导博士(后)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布局数字人才培育。结合“枣聚人才·数造未来”行动,支持博士(后)参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领域培训与研修,赋能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通过上述措施,人社部门将持续构建高层次人才“引育留用”闭环生态,确保博士(后)人才“回得来、用得好、留得下”,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智力动能。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0710